2008年8月7日 星期四

除刺青記1



我身上有兩個刺青。


一個是在我右手手腕上的圖騰,另一個是在我右腳腳踝上的漢字「庭」。手腕上的刺青是我未滿十八歲時刺的,在九年前台灣年輕人刺青風氣還沒那麼盛行時。我當 時是跑去刺龍刺虎那種店去刺的,我永遠忘不了踏入幽黑店裡走廊害怕的心情。其實我手上這個本來是想找西門町的大毛刺,但我那時因為未成年,所以他很有原則 地把我拒絕於門外。

進入刺龍刺虎的店後,當時師父不在,只有一個小弟在顧店。他原本叫我改天再來,誰知我那天不知中了什麼邪,在知道他是這裡的學徒後,我不斷地央求他幫我刺。

後來他就用他顫抖的手,在我右手上完了我這近十年來心裡的痛。

我大約半年後就開始漸漸感到後悔。其實本人當時還有點理智,知道刺這麼明顯的地方對將來很不好,所以我最初的計畫是刺手腕背面,但當時同行的兩個朋友覺得要刺就要刺明顯的地方,我於是被說服。我沒有說出這個餿主意的人名叫張維欣

這個刺青開始讓我產生極大的心裡障礙與不便。一開始是我爸,他覺得我要去當黑道了,對我大吼大叫。後來我在每年要換穿短袖前幾個禮拜開始會焦慮,而且會一 直拖到真的不行時才會以短袖示人。而且當時還在唸高中的我,上課時手都要包紗布,以免被教官盯上。之後上大學可就以護腕代替來掩人耳目。再來是做公車捷運 時,即便我左手很沒力,還是會努力地不要用右手扶手把。吃合菜夾菜時也會故意把整隻手翻過來夾。此時最另我頭痛的時刻,就是不定時會有一群白目的人,一發 現這個刺青就會一直嚷嚷著要看,無論我表明說我多不喜歡這個刺青,他們也看不出來我想換話題的心情和很臭的臉,還是會不停地問東問西。還好我修養好,沒有 為此出手打過人,也還好每次身旁都剛好沒有鶴嘴拑之類的器具。

後來我多次打算做雷射把它用掉。但每次都因為看了網路上一則則文章,不停地語帶恐嚇地說除刺青是如何地痛、疼痛度只比生小孩或被卡車輾過還輕微點之類的,還有就是價錢會多麼昂貴等等,讓我裹足不前。

前幾個禮拜我在洗澡時,突然萌生一股想除掉刺青的強烈念頭。後來我上網看了很多很多的資料(包括那種嚇唬人的),決定去長庚醫院把這惱人的東西除掉。

待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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